决定,第2127(2013)号决议规定的武器禁运措施和第2648(2022)号决议第1段规定的通知要求不再适用于向中非共和国安全部队,包括国家民事执法机构,供应、出售或转让武器和相关物资以及向其提供援助、咨询和训练。将对所有其他相关行为体的武器禁运、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措施延长至2024年7月31日,并将专家小组任务期限延长至2024年8月31日。请中非共和国当局在2024年5月15日之前向委员会报告在安全部门改革、依照《和平协议》并遵循路线图开展解除武装、复员、重返社会和遣返(复员遣返方案)进程及武器弹药管理方面取得的进展。请秘书长与中非稳定团,包括地雷行动司,以及专家小组密切协商,至迟于2024年5月15日就中非共和国当局在关键基准方面取得的进展提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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