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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失踪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任何一起强迫失踪都不是孤立的现象,不限于特定地区、时期、文化、社会或政治背景,尽管其中任一因素或多个因素共同作用,都可能影响强迫失踪的发生概率和频率。认识到这一点,各个国家和国际社会应当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和有效的行动,防止强迫失踪持续发生。各国和国际社会还应确保对犯下这种罪行的人给予相应的惩罚,同时为受害者及其家属提供充分的保护、援助和支持。

1992年通过的《保护所有人不遭受强迫失踪宣言》首次承认了不遭受强迫失踪的权利。该宣言的实施由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特别程序下运作的监督。2006年,随着获得通过,消除和预防强迫失踪的系统性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在《公约》中,强迫失踪的定义是“由国家代理人,或得到国家授权、支持或默许的个人或组织,实施逮捕、羁押、绑架,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剥夺自由的行为;并拒绝承认剥夺自由之实情,隐瞒失踪者的命运或下落;致使失踪者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让所有强迫失踪受害者拥有获得真相和伸张正义的权利,让他们在寻找亲人和案件调查的进程中发挥主动的作用。《公约》还确保受害者在日常困难和社会经济权利方面受到保护和支持。《公约》不仅是受害者的指南,也为各国就每一个问题采取具体行动提供了指南。

自2011年以来,这些进程一直由监督,该委员会由10名独立专家组成,他们无私地帮助最需要帮助的人,即强迫失踪的受害者,与他们分享知识,为他们付出时间、投入精力。除了审查《公约》缔约国的和监测缔约国落实建议的情况外,委员会还开展有关紧急行动等日常工作。委员会收到的紧急行动请求已显着增加,这足以说明解决世界各地强迫失踪问题刻不容缓。截至2021年6月8日,委员会共登记了1193项紧急行动,涉及23个缔约国。这意味着自2019年6月以来增加了429项紧急行动,但反映世界各地强迫失踪的实际数字并未得到体现。

强迫失踪的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因此,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作出重大努力,积极应对新挑战并及时帮助受害者和相关国家。认识到紧急和高效搜寻失踪人员的重要性,委员会于2019年通过了,为搜寻过程提供了逐步指导。委员会需保护就特定案件或国家当前强迫失踪状况向委员会报告而遭受报复或恐吓的人员,为此,委员会于2021年通过了。

失踪人员家属协会区域协调标识。图片/Milica Kolakovi?-Bojovi?

在职权范围内,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在国别访问程序下,密切监测有可靠信息表明缔约国严重违反《公约》规定的情况。国别访问是促进委员会与有关缔约国合作消除和防止强迫失踪的重要机制。

暴发20个月后,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已经改变了世界,给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带来了巨大的意外挑战。与其它人权机制一样,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的工作也受到大流行的广泛影响。一方面,大流行病既增加了发生强迫失踪的可能性,形成滋生犯罪的温床,同时也加剧了强迫失踪对受害者及其亲属的影响。另一方面,大流行病使委员会无法举行面对面的会议。然而,尽管部分委员会成员受到2019冠状病毒病的影响,并且还面临着与时差相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障碍,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于2020年5月成为联合国第一个举行在线会议和第一个在线审查缔约国的条约机构。这种做法在2020年9月和2021年3月继续进行,委员会审查了叁个缔约国的报告,是所有条约机构中单次在线会议上审查报告最多的。委员会还通过了两份紧急行动报告、一份对于个人来文的决定和一份意见后续行动报告。举行在线会议和相关方式导致委员会成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极大增加,在线会议和相关方式需要所有相关方适应苛刻和具有挑战性的条件。

鉴于不断变化的强迫失踪状况,需要联合国人权机制、国家人权机构、民间社会和学术界密切合作和协同作用,确保在应对最迫切问题和最脆弱的受害者时可采取全面且针对性和协调性更强的方法。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的作用不是批评国家或判定其行为非法,而是要支持他们履行惩罚施害者、促进受害者权利、预防未来发生强迫失踪事件的公约义务。

因此,各国普遍批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和不断提高认识,应被视为有效打击强迫失踪的最有力的先决条件。然而,尽管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但截至目前,《公约》只得到了64个国家批准,48个国家签署,仍有86个国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在已批准《公约》的国家中,只有23个国家接受了委员会审查个人申诉和/或国家间来文的管辖权。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有关国家尚未批准《公约》,许多受害者不了解《公约》或委员会的程序,并且/或者根本无法从中受益。批准《公约》的国家不够多,也极大限制委员会在全球预防和打击强迫失踪的能力。因此,在《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实施的第二个十年之初,人权高专办、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公约》缔约国、民间社会和学术界应联合行动,推动批准进程并提高全世界对强迫失踪的认识。


本文由上海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师生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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